市妇联党组高度重视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组织巡察反馈意见部署落实会。围绕巡察组反馈的三大方面问题,专题部署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以20项问题整改为重点,提出71条整改措施。针对存在问题逐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集体学习会,共召开专题党组会议4次,学习会6次,全体干部会议3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挖思想根源,达到了触动思想、红脸出汗,深化认识、推动整改的目的。整改过程中,党组书记带头剖析问题、挑实责任,党组成员和部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明确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做到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累计开展教育谈话7人次,作出书面检查13份,修订完善7项制度和长效机制,清退款项40468元。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强’,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力”问题的整改
1.市妇联党组多次约谈相关人员,就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等问题进行严肃批评和教育。
2.强化规矩意识,加强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制订市妇联机关干部月考核制度,严格上下班纪律、请销假管理,以考核促管理。同时建立月工作例会制度,要求每位干部每月拟定工作目标和形象进度,根据每个人工作量、完成情况以及工作创新等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
3.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及时调整市妇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市直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要求,规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主体责任和任务分工。定期安排专题课程,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提升党员规矩意识。扎实做好经常性政治思想工作,组织引导干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形成良好政治生态打好基础。
二、关于“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市妇联党组成员带头赴各县(市、区)开展工作调研,进一步结合基层实际谋划2018年工作思路。同时开展每月督导,推动各地妇联落实好基层改革各项工作。
2.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点评会精神。召开再部署动员会,对该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制订整改方案,对照市委通报的4大方面17类50个问题,重新进行全面排查,查找出25个问题并提出70项整改措施。整改过程中,先后组织召开学习会6次,规范组织主题党日活动9次,开展干部谈心谈话7人次,修订完善7项制度和长效机制。
3.重新组织开展“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二、三阶段活动。围绕“廉洁干净”“创新业绩”“务实干事”等主题进行讨论交流,并下发个人自查自纠整改清单。全体党员干部对照要求进行了自查自纠,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党组备案。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更加注重党性教育和日常监督的作用,推动“干净干事创新业”常态化长效化。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问题的整改
1.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党的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党组成员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规范开展基层党支部管理。从规范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展、党员管理工作入手,扎实推进“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
3.严格落实党员大会相关规定。党组书记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员大会,每次党员大会都明确由机关党支部负责人主持召开大会,并认真做好记录。
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
1.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退回违规领取的工会费并上缴到工会账户,退回违规发放纪念品等额价值上缴市纪委廉政账户,对自助餐券进行登记造册,规范使用。
2.对照省市文件规定和要求,修订完善了市妇联公务支出的相关规定,明确公务支出等各项程序。建立事前审批制度,在会议费的预算审核中,严格按程序审核审批。
3.规范协会管理,明确要求领导干部不得兼任协会法人。
五、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对单位的干部档案进行核对修改,严格按照干部档案管理要求,落实专人对全体干部档案规范分类、建好目录、专柜保管。
2.推进市妇联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优化。市委办下发市妇联“三定”方案,明确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
3.开展单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根据市直单位干部人事任免程序,于2018年2月完成单位部分中层岗位调整。其余部分岗位调整,拟于2018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
4. 对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集中收缴管理。制定《丽水市妇联因私出国(境)护照使用管理办法》,落实专人负责,明确护照管理流程,堵塞漏洞。
六、关于“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1.全面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召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自查,并落实防控措施。
2.重新修订《市妇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办法》,根据市妇联实际,梳理出“三重一大”具体事项、议事流程等相关规定,健全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
3.推动党务公开,强化内部监督,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监督,增强决策执行的严肃性。
4.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市妇联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重大资金支出、重要人事等问题,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监督,推动党务公开,强化内部监督。
七、关于“廉政风险点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来料加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来料加工总部装修工程存在的问题,启动项目决算工作。
2.加强财务内控管理。加大对财务内部控制,制订《丽水市妇联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所有票据往来在当月办理报账手续。大额资金使用按规定,经党组、班子会议研究后列支。
3.调整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根据人员变动,调整丽水市妇联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要求,严把审批和报销关口。
4.主动接受监督,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专项资金支出等情况每季度主动上报派驻纪检组备案。
下一步,市妇联将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着重从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深化妇联改革等方面着手,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努力构建长效机制。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以构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的规范化运行机制为重点,狠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纪律。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用好“四种形态”,保持韧劲和力度正风肃纪,对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传导到位、压紧压实。二是持续抓好整改,建章立制治本抓源。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督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事项,持续发力,扎实推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注重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强化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发挥好制度在管理和监督中的根本性、长效性和规范性作用。三是全面深化改革,密切联系服务妇女群众。坚持巡察整改与深化妇联改革同步推进,进一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破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问题,更好地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努力将各级妇联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把广大妇女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推进丽水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2091870(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单位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市妇联);邮编:323000(信封上请注明“对中共丽水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