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落实工作,将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局巡察整改办,带领全体林业干部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在制定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督促工作进展等方面,以顶格的标准、严密的措施、扎实的作风全面开展整改工作,不折不扣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将巡察组反馈的5方面8大问题28个具体问题细化分解为136项整改措施,形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责任清单》,逐条明确整改时限、落实责任领导和处室(局属单位),形成责任明确的整改工作台账。整改以来共召开党组会、专题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全市林业系统面对面交谈会等会议19次、开展巡察问题整改约谈26次,下乡调研18次,部门衔接23次。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从自身改起,层层压实责任,以“钉钉子”和“啃硬骨头”的精神,在条条要整改上集中发力,在件件有着落上狠抓落实,切实把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已初步整改到位,取得阶段性成效。累计教育谈话29人,清退款项9.471万元,制定各类规章制度21项。
一、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仍然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力解决混岗问题。分批调整人员回到原单位,制定《丽水市林业局机关顶岗锻炼制度》,增加下属单位协助业务处室对县(市、区)重点工作的指导任务,积极理顺职能,完善人员管理。
(二)加强林业专业人才培养。对全市林业系统新进人员情况进行摸排和分析,开展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工作。在新进人员时,通过人才引进、公务员招录等途径,增加林业专业人员的比例。常态化开展林业知识培训,充分发挥林业高层次人才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对非林专业人员的一对一的结对帮带。
(三)积极理顺县林技队伍管理体制。对相关县林技队伍管理体制问题开展了专项调研,得到县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并与市编委办对接相关县林业站归乡镇管理机制问题,联系协调,积极推动理顺机制。
二、关于“林业系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居高不下”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全市林业系统干部纪律管理。各县(市、区)林业局、自然保护区认领市委巡察整改任务,开展风险点排查专项工作,形成《关于近几年林业系统反面典型案例的通报》汇编初稿,签订《2018年丽水市林业系统行风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加强林业系统行风建设。
(二)加强基层林业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丽水市林业项目管理和产业资金监管制度》,加强项目申报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开展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三)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各县(市、区)林业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局)开展自查整改,制定长效机制,加强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
三、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离‘大花园’建设要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贯彻执行市委主体责任点评会精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部署2017年市委巡察回头看党建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履行巡察“回头看”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二)有力抓好美丽林相建设工作。形成《丽水大花园建设林业5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研究探索美丽林相建设用地、资金等新机制,破解土地瓶颈制约,在全市范围打造94个特色花园,持续推进林业保障性苗圃建设,建立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丽水研究中心,支撑美丽林相改造等重点工程建设。
(三)指导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制定林业产业发展5年工作思路,发挥好丽水森林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大竹木加工企业的管理服务力度,提高产品品牌质量,做强森林生态旅游业,打造森林休闲养生基地,加快推进森林小镇和森林人家特色村建设。
(四)加强对基层的指导。继续开展“丽水市科技兴林奖”评审,办好《丽水林业科技(内部资料)》,继续开展“首席专家”、“师傅带徒弟”和继续教育等三项活动,开展送科技下乡、农民培训等活动,大力推广“一亩山万元钱”林业科技创新模式。打通零上门通道,县级转报市级审批事项已全部实施全程代办制度。
四、关于“党建工作基础较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作为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建设的首要任务,理顺党支部隶属关系。规范各党支部会议记录,建立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建设责任制,抓好党员管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重点工作,把服务中心工作作为“两学一做”的最大实践。积极组织党员参加主题竞赛、微心愿等活动。
(二)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分别使用专门的记录本。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每月定期检查党组会议记录。
(三)加强民主集中制执行力度。完善制定《丽水市林业局党组会议制度》等一系列党组制度,将‘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加入新制度中,并在会议室的显要位置放置《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围绕本次市委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充分的自我批评与互相批评,材料编印成册在会上印发。会议坚持问题导向,认领责任不推诿,剖析根源很到位,整改举措有力度,质量高,取得显著成效。并召开了2017年度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规定动作做到位。
五、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存在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收回违规使用的工会经费。违规发放的现金5.3万元已全部收回并存入局工会账户。制定《市林业局工会制度》,今后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工会经费。对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的3名责任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有关制度。
(二)清退学会违规发放补贴。对违规发放补贴的1名下属单位责任领导进行了约谈,并责令检讨。清退违规发放的款项6.68万元。召开学会常务理事会,专题研究《丽水林业科技》(内部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讨论通过学会财务制度。继续按规定开展“丽水市科技兴林奖”评审。
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主体责任传导落实。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纳入2017年市林业局直属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机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局机关党委加大对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局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支部责任制。对相关下属单位的1名责任领导进行了谈话。
(二)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下发《关于落实市委巡察整改任务的通知》,围绕管军被判滥用职权罪免于刑事处罚案例和2012年以来全市林业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准备印发《关于近几年林业系统反面典型案例的通报》。相关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三)切实落实廉政谈话。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制度,注重廉政谈话的实际成效和质量,结合工作重点开展针对性谈话,杜绝谈话范本简单签字现象,并做好谈话记录。
(四)健全内控制度。结合本次巡察问题整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梳理,修订形成《丽水市林业局制度汇编(征求意见稿)》及《丽水市林业局党组制度汇编(征求意见稿)》,局属各单位将参照局机关制度汇编同时开展制度梳理和修订,目前均已经形成制度汇编初稿。
七、关于“日常监管不严不实,部分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3名相关责任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到各县开展了专项检查。将经常性开展公益林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及公益林管理队伍的素质提升培训。对县林业局4名责任领导进行约谈,责令作出整改。
(二)加强学会、协会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学会、协会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定期开展检查指导。木业行业协会、竹产业协会和花卉协会完成脱钩。
(三)加强基层林业项目风险管控。制定《林业项目管理和产业资金监管制度(征求意见稿)》,列入市(县、区)林业项目主体黑名单制度,基层项目由县级层面组织验收或委托第三方(中介)验收。对相关县林业局2名责任领导进行约谈和面对面谈话。
(四)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对2名责任领导进行约谈,并对1名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修订完善《市林业局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因私出国境管理政策规定的学习和纪律教育。
八、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失管失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下属单位奖金、补贴、福利发放管理。对违规发放福利和津补贴的4名责任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退回工会违规发放的福利、津贴共46850元,上缴违规福利费8550元至市财政局预算资金账户,清退违规发放补贴19360元。
(二)加强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对相关下属单位责任领导及部门负责人3人进行约谈。相关单位梳理财务制度,建立建全内部管理办法,着手建立库存物资进出明细核算清册,加强物资使用的规范管理。
(三)加强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对相关下属单位责任领导及部门负责人3人进行约谈,并进行集体批评教育。相关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进行认真反思,研究梳理国有资产管理风险点,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确保落实到位。收回全部租金100万。
(四)加强下属单位固定资产登记。 对相关下属单位责任领导及部门负责人6人进行约谈。对相关项目进行决算审计,完成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并建立规范的会计账、固定资产登记账和财产出入库明细账。通过经济责任审计。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针对后续的中长期整改任务目标,以持之以恒的定力、坚韧不拔的毅力、长效管用的机制和只争朝夕的拼劲,力争全部完成巡察问题的整改,为我市的大花园建设营造良好的林业环境。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继续做好中国道路、中国梦、“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发展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主题主线宣传,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让党的声音成为时代最强音。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带领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向中央看齐,向中央决策部署看齐,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更好地支撑我市的大花园建设,更好服务林区百姓。二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带领全局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八项规定”,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把握共性、突出个性,找准要害,深挖根源。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得咎;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敢于动真碰硬,严肃责任追究,让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三是努力夯实党建基础,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充分发挥党组抓党建的关键作用,总负责、总把关,准确把握机关党建工作规律,指导和督促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创新改进支部活动方式和内容,把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引导党员干部坚定“四个自信”,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经得住考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把好选拔任用的关口,在重大任务、艰苦环境、改革一线中锻炼考验干部、培养干部、使用干部。四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通过巡察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改,在建立健全一批党的建设、行政审批、资产管理、权力运行、选人用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基础上,梳理明确了局层面的风险职权事项和风险点,提出防控措施,进一步织密织牢了制度的“笼子”。后续要通过自查、抽查、督查等多种方式推动制度和规定的执行,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提高廉政风险的防控力度,加大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罚强度,坚持做到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违反制度必受惩处。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确保制度落地生根,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2175371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单位地址:丽水市莲都区158号;邮编:323000(信封上请注明“对中共丽水市林业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