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优化党内政治生态,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
第二, 坚持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动力,坚决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继续担起先行先试责任,加快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监察工作规程,全要素使用各类监察措施。强化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推动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健全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严格执行宪法和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
第三,坚持以深化作风建设为关键,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巩固拓展成果抓深化,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36条办法”、市委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督促引导领导干部率先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聚焦突出问题严整治,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严肃问责。密切联系群众树新风,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第四,坚持以严厉惩治腐败为重点,坚决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资本和权力相互勾结、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严把质量效果不放松,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强化防逃追逃不放松,织密箍紧防逃工作天罗地网。
第五,坚持以加强纪律建设为根本,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纪律教育,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强化纪律执行,确保政令畅通、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执纪执法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第六,坚持以加强党内监督为保证,坚决发挥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作用。不断深化政治巡察,高质量稳步推进新一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基层党的领导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全面改进派驻监督,增强派驻机构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归属感,积极探索有效发挥派驻机构作用的路径和机制。
第七,坚持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基础,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不断健全“县级党委、乡镇党委、村党支部”三位一体的责任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第八,坚持以清廉浙江建设为抓手,坚决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督促各地各单位严格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的规定,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动各级纪委持续深化“三转”,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的政治责任。
全会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严细深实、精准有序,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牢固树立良好形象。
全会号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坚如磐石的意志、敢于胜利的决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更大战略性成果,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丽水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