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度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暨集中评议会上,市纪委委员对市旅委党组书记罗孝林提出了热辣“考题”。
▲图为2017年度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暨集中评议会现场
“一把手”述职述廉“考试”在我市已成常态。3月15-16日,丽水市纪委连续第5年开展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工作。9县(市、区)党委书记、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和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旅委、市安监局、市人民医院等5家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赶考”,他们逐个向市纪委委员当面汇报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和个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廉洁自律的情况, 并接受质询评议。
突出责任导向,面对面报告促履职
“认真抓好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和维护,结合开发区实际,提出了‘十个严禁、六个表率’要求,与所有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向所有企业发放助廉监督联系卡,进一步明晰了部门与企业之间的界限……”面对评议,丽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丁绍雄认真报告过去一年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党委(党组)每年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也是“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工作链条中的重要一环。
“通过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质询和评议,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
“一年一度的面对面履职报告,对督促‘第一责任人’履责,真正做到‘四个亲自’,时刻把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起到了很好的督促和提醒作用。” 缙云县委书记杨秀清说。
除落实面对面报告外,市纪委高标准执行书面报告制度,9县(市、区)、开发区和75家市直单位严格按照市委要求,书面报告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市纪委加强对报告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要求重新上报,做到报告单位、规定内容“两个全覆盖”。
面对面履职报告只是这场考试的开始,每一位“考生”还要接受市纪委委员精准犀利的现场质询,市纪委主要负责人不留情面、直指问题的当面点评,以及参会人员对“答题”情况满意度的当场打分。
把查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倒逼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作为评议工作重点,市纪委牢牢抓住评议前、评议中和评议后三个环节,采取“点人+点题+点评”的方式,确保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工作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点人”,是综合主体责任检查考核、社会评价和其它专项检查等各方面情况,精挑细选评议对象。除县(市、区)、丽水经济开发区每年必评外,今年首次把市直事业单位市人民医院纳入评议对象,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全覆盖的要求。
“点题”,在全体市纪委委员对主体责任情况报告“背靠背”阅评的基础上,结合日常掌握情况,提前设定2-3个的质询问题。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方向对各评议单位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点评,对存在的短板问题不含糊、不遮掩,指名道姓地列举典型实例,更以数据客观公正地进行佐证,并对评议单位下一步工作提出针对性要求,整个评议辣味十足,真正发挥红脸出汗、层层传导压力的作用。
▲图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方向进行点评
突出目标导向,实打实整改促提升
一个个问题在当面报告中进一步明晰,一项项职责在现场点评中进一步强化。评议会结束后,综合评价档次和评议意见,以及2017年度主体责任检查反馈意见,一并书面向评议单位作出反馈。评议对象需在1个月内提出整改落实方案、3个月内整改落实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纪委。
“各评议单位要不折不扣抓好此次报告评议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推动责任落实、转变干部作风、优化政治生态,激励引导党员干部展现争先进位新风貌,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程巧琴在评议会上严明整改要求。
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市纪委将通过督查、约谈、问责和通报等措施,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主动对标市委各项工作部署,全面厘清责任,严肃整改落实,为打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新局面,实现争先进位大赶超提供坚强的保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