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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在心中| 优化营商环境,你我有责!

发布日期:2018-06-20 来源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2018年第18期】

  中央多次提出,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今年,国务院开年第一会研究的主题,就是优化营商环境。可见兹事体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严厉整顿吏治,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出台了一系列“安商”“扶商”“亲商”政策,有力促进了各地营商环境的好转,“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正在逐步构建。但是,从各地通报的案例来看,部分地区的营商环境现状依然不容乐观。



  据新华社此前的报道,近三年来,黑龙江省有400多名责任人因破坏营商环境受到处理,212起典型案例被曝光。从通报的案例看,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多与一些党员干部在涉企服务中或无理刁难、索要好处,或要求企业帮助其亲朋好友安排就业岗位,或以无政策依据为由不办事等问题有关。这些问题,相对于明目张胆的权钱交易、贪污受贿,有利益小、行为隐蔽的特点,看似比较“轻”,但危害大、影响远,必须坚决惩治。



  今年2月,黑龙江省委出台《2018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方案重点聚焦“四风”新表现,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去年9月,我省温州市纪委出台“八条禁令”,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优化营商环境……

  经梳理,在各地出台的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纪律规定中,通常关注和聚焦的问题有以下5大类:
 
  1利用职权违规向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借款或高息出借资金牟利;
  2违规在企业搭股经商;
  3强制、暗示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或服务;
  4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
  5在涉企审批执法服务中“吃拿卡要”、违规借用企业车辆等增加企业负担行为等。


  典型案例

  沈阳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原总监刘庆春向企业索要钱款问题。刘庆春利用负责舆论监督的职务便利,借口为企业减少负面报道,先后三次向某供暖公司索要钱款;借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做正面宣传之机,收取该公司“好处费”。刘庆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温州市苍南县粮食批发市场拆建工程办公室成员(业主代表)蔡明鸿利用职权向企业高息出借资金牟利等问题。2017年2月,蔡明鸿利用职务便利,按照月利息3%主动高息借款给苍南县粮食批发市场拆建工程项目某代建公司负责人80万元。蔡明鸿还曾于2014年至2016年期间,3次主动高息借款给该企业负责人共计358万元,谋取利息11.5万多元。2018年4月,蔡明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优化营商环境,你我均有责!党员干部与企业打交道,要想做到“亲”而又“清”,“清”而又“亲”,关键是要心中有纪律、脑中有根弦,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否则就容易在诱惑面前迷失。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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