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监考教师人选关。继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后,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进高考各项监督工作,特别是对全市各考点监考教师的人选安排上,再三强调市、县(市、区)招考中心把好关,严格执行考务人员“三回避”制度,即:直系亲属回避、任课教师回避、学科回避,并要求监考人选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遵守保密工作规定的人员。同时,要求各考点与监考人员签订工作责任书。
严把考试监督制度关。针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情况,结合《监察法》出台,专门督促市教育局及市招考中心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完善我市监考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工作纪律,整理形成了《2018年监考工作要求》和《2018年高考试卷、答题卡验收登记表》,对教师监考行为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对考务工作提出了技防人防“八项举措”“十不准”“五查五看”等具体要求,更好地保障考务质量,履行监考职责。
严把考务人员培训关。在市教育局选派专人进驻各考点开展监考人员业务培训的同时,要求重点加强对考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指导各考点组织观看了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工作培训《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警示教育宣传片,通报近几年教师监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进一步优化考风考纪起到警示作用。
严把高考监督巡视关。为确保高考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开展,派驻市教育纪检监察组在市教育局向全市各考点派专人进驻巡考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强巡视,与驻省教育厅派驻纪检监察组巡视组形成省市巡视监督一张网,全程高密度进行考务巡视监督,督促指导各考点巡视员针对监考人员到岗到位和履职履责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丽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徐璟)